《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》(TSG 03—2022)
栏目: 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:2026-07-31

1.1 为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、调查和处理工作,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制定本导则。

1.2 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、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报告、调查、处理、统计、归档工作。

3.1.1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,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,同时采取有效措施,组织抢救,防止事故扩大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3.2.1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限、程序,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,不得瞒报、谎报、迟报。

4.1.1 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、尊重科学的原则,及时、准确查清事故经过、事故原因、事故损失,查明事故性质,认定事故责任。

5.1.1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,制定整改方案,落实整改措施、责任、资金、时限和预案,按期完成整改闭环。

6.1.1 各相关单位应当总结事故教训,开展警示教育,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健全风险防控机制,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。